程䥍与《秋水诗钞》案

乾隆二十年(1755)年九月,我们山阳县发生了一起案件,令大小官员们战战兢兢、备感压力。

江南河道总督富勒赫的奏折勾勒出了事件原委。本年九月初六,一位名叫赵永德的旗人到县衙出首,状告盐商、原任刑部郎中程䥍写“反诗”。赵永德的证据是程䥍所著《秋水诗钞》抄本,其中不少诗歌语涉诽谤污蔑当朝。事涉造作逆诗,当事人又是致仕官员,山阳县令胡昕耀不敢含糊,先将抄本存案,不作声张,即刻赶到程䥍家查找原版《秋水诗钞》。

在程家找到的诗歌刻板,却并没有支持赵永德抄呈的“逆诗”证据。有些诗有出入,有些“逆诗”如《避世吟》、《大人先生歌》则根本没有出现。涉案人程䥍反戈一击,上呈赵永德给他的四封书信,指控赵伙同他人改换字句伪造逆诗,在敲诈他未遂后这才出首诬告。胡县令于是捕捉赵永德同伙到案,该人供认赵永德是旗人,且来自京城,奉命来地方办大事。

然而经过逐级上报,河道总督、江苏巡抚、漕运总督等一干大吏皆投身其中,抓捕案件牵涉到每一个人,陆续向皇帝上奏折,报告此事的处理进程。如此一个看起来事实明确的诬告案,居然引发地方大吏如临大敌过度处理。这是因为就在这年二月,乾隆利用一桩文字案,整肃朝廷日益严重的朋党之争,对地方大臣形成了一个颇大的“压力场”。

乾隆即位以来,两位顾命大臣鄂尔泰和张廷玉,俨然双峰峙立,为朝中满汉枢首。大臣们各自站队,门生同年互为援引,托庇同党,同时不遗余力攻击对方阵营。大清的皇帝们一向极为警惕朋党。乾隆之父、雍正皇帝即位第二年,便作《朋党论》以儆效尤,其核心理念便是,作为臣子,除了以皇帝的好恶为好恶,不能有别的主子和其他标准。六年前,乾隆则借上谕发出警告:“大臣等分别门户,衣钵相传,此岂盛世所有之事?我大清朝乾纲坐揽,朕临御十有四年,事无大小,何一不出朕衷独断?”

然而,党争之势依然无法遏止。因为“乾纲独断”的专制政体正是朋党孳生的温床。皇帝选中了鄂尔泰的门生胡中藻作为靶子。鄂尔泰此时虽已去世,鄂党仍然极有势力,其中既有鄂尔泰的侄子、甘肃巡抚鄂昌,也有沾沾自喜于“记出西林第一门”(鄂尔泰字“西林”)的内阁学士胡中藻。

在读了胡中藻的《坚磨生诗钞》之后,乾隆斥责这位科举出身的官员“名列清华而鬼蜮为心”,质问胡中藻诗中“一把心肠论浊清”,把“浊”字置於国号之上,“是何肺腑?”胡中藻担任广西学政时,曾出一取自《易经》的试题《乾三爻不像龙说》,亦被乾隆痛斥,乾隆乃是皇帝年号,龙隆同音,这是严重诋毁。

诸如此类的文字指斥,居然成为定罪的罪证。同时,乾隆发动各地官员,举报搜缴胡中藻任期所出试题,与人唱和的诗文,尤其是与鄂昌往来书信。对于皇帝的用心,办案官员领会于心,江西巡抚胡宝瑔上奏,曾任江西按察使的范廷楷包庇纵容胡中藻,此外尚有地方官数人与胡借诗文往来互为党援。

此案最终牵涉颇广,在数月之后方才结案。与其他文字狱案相比,此案处理结果尚称“宽大”:主犯胡中藻免凌迟,改为斩立决,家属免连坐;李蕴芳与胡中藻有结党之嫌,而且收受贿赂,亦处斩。鄂尔泰则被撤出了贤良祠, 不准入祀。鄂昌因与胡中藻互有唱和,自然也被查出有怨恨之辞,亦被从宽,赐自尽。

道光朝宗室学者昭梿总结此案,曾说:“胡阁学(指胡中藻)为西林得意士,以张党为寇仇,多讥刺。上正其罪诛之,盖深恶党言,非以言语文字责任也。”(《啸亭杂录》)可谓一针见血指出胡中藻案是乾隆整治朝争所树的一个典型。

一方面,在此种文字狱的恐吓之下,文人学士从上到下战战兢兢,唯恐留有口实。另一方面,地方官吏在办理文字案时,又唯恐不够严厉,以致身涉其中,一旦有违圣心,不止顶上花翎不保,且有性命之忧。于是,我们便能理解总督、巡抚一级的封疆大吏何以对《秋水诗钞》案如此上心。

然而此种非常规治理手段却带来极为恶劣的影响。此案发生后,协办大学士梁诗正说了一段话,颇能体现当时官员们心理:“向在内廷之时,唯与刘统勋二人,从不以字迹与人交往,即偶有无用稿纸,亦必焚毁。”

之后,乾隆朝的文字狱迭出,获罪文字也更加荒诞不经。掌国者顾盼自雄,贱视文人,以残酷和蛮横压制血性和士风,逐渐剥落了朝野读书人的内在动力——他们久受儒学浸润,以天下家国为精神感召。虽一时维稳有方,然长期来看,文网严密造成民族精神上的矮化,既令帝国的人物、学术日趋委靡,其历史因果还报应在中国人的子孙后代身上。

而《秋水诗钞》案的进展亦暴露出“胡案”的另一个严重后果。原来主使者与程䥍有过节,在胡中藻事发后,发觉可以借机报复仇家。而赵永德也不是什么正黄旗旗人,不过是顺天府宛平县城的一个古董商人。

虽然乾隆在谕旨中声明,他出于世道人心惩治胡中藻,若因此“动于语言文字之间指摘苛求,则狡黠之徒藉以行其诬诈”,地方官员“辄以上闻”,那么“告讦纷繁,何所不至”,此等“刁风”断不可长。然而,所谓上行下效,他已经打开了潘多拉之盒。皇帝用子虚乌有之事惩治臣下,官员们一则万马齐喑,一则学会了藉此打击政敌,民众也看到了打小报告检举揭发的“好处”。

检阅康雍乾三朝文字狱,出首之人出于私仇报复或敲诈钱财不在少数。于世道人心的崩毁,清朝皇帝可谓居功至伟。而人性的恶一旦释放,经百多年熔铸,便成为公众情感的DNA,一旦时机成熟,便会支配彷徨四顾中的大多数,成为鼓荡人心的时潮。


程䥍《秋水诗钞》案*

富勒赫奏抄录县详并诗钞刻本折
乾隆二十年九月二十四日江南河道总督臣富勒赫谨奏,为奏闻事。本年九月二十一口据山阳县详称,有直隶人赵永德呈首原任刑部郎中程䥍所做《秋水诗钞》内有《避世吟》、《过高邮》诗、《大人先生歌》、《送王大》诗、《解嘲》诗、《古钗叹》诽谤悖逆,将钞本出首,当于程䥍家起出诗本诗板,查与赵永德所抄涛句不符,及讯之赵永德,据称现有刻本俟通详发审再呈等语。又据程䥍呈禀,赵永德更易诗题,改换字句,构造挟诈,并同王序东先后拜望及连次吓诈书札呈送,除现在究审外,合先通详并送赵永德抄本及程䥍刻本到臣。
据此,伏念程䥍家本素封,曾任部曹,今退居田里,优游盛世,自当感激皇上高厚隆恩,歌咏太平,而乃有《避世吟》等作愤激讥讪,实属狂悖,但据程䥍供称赵永德改更诗题语句挟诈,而赵永德又供称尚有刻本俟通详发审时再呈。臣细阅钞本内有程䥍自序一篇系康熙辛丑三月,今程䥍诗钞系乾隆癸酉年刻,似有原本在前、翻刻在后,今赵永德之刻本臣现饬山阳县立即追出,俟追出时再行核对明白,如并无原本或实系赵永德更改,自当治其诬告挟诈之罪,如另有原本并未更改,应将诗中悖妄情节严究,按律从重治罪,以昭法纪。除批饬江苏布、按二司亲提严审明确,按拟通详督臣、抚臣审奏毋得含糊宽纵外,因事关诽谤悖逆重情,臣不敢壅于上闻,理合抄录山阳县原详并《秋水诗钞》抄本、刻本一并恭呈御览,伏乞圣鉴。谨奏。
朱批:知道了。
(缴回朱批档)

庄有恭奏赵永德等呈诉两词及讯情诈书折
乾隆二十年九月二十八日
江苏巡抚臣庄有恭谨奏,为奏闻事。
乾隆二十年九月二十六日据山阳县知县胡昕耀详,本年九月初六日据赵永德呈首,原任郎中程䥍自著《秋水诗钞》内有《避世吟》、《过高邮》、《大人先生歌》、《送王大》、《古钗叹》、《解嘲》等诗造谤污蔑,现执逆迹刻本,先将抄本存案,并呈出抄白《秋水诗钞》一本,当即密赴程䥍家起出诗板,与赵永德抄呈诗句不符。随据原任刑部陕西司郎中程䥍禀诉,旗人赵永德与王序东构谋,将䥍三十年前诗句更易改换,造注逆语,挟诈未遂,捏词诬首,并粘抄永德指摘挟吓书札四封、呈缴刻诗一本,当即差拘王序东等到案。据赵永德供称,现有程䥍刻本造谤诗钞,又支吾不肯缴出。据程䥍供称,原诗止有《去去吟》并无《避世吟》,亦无《大人先生歌》,系永德割截字句,诬注诽谤。据王序东供称,永德自称由京来江办理大差,曾代送字属实各等语。事关首告悖逆,虚实均干重罪,且永德自称旗人,又云来办大差,恐属旗逃,除分别禁保外,合先录供通报等情到臣。据此,臣查永德呈出抄白程䥍诗钞验看,小序虽系康熙六十年以前之事,程䥍呈出刻本《去去吟》诸诗与赵永德抄本《避世吟》诸诗虽有不同,又验系乾隆十八年所刻,但永德现供执有刻本尚未缴出,则是非尚难悬定,且造作逆诗与讹诈诬首均干重典,而据县审供两造情词亦多闪烁,程䥍系属盐商,此案非该府县所能办理。臣现在专差飞檄行令淮安府追出赵永德所执刻本诗钞与程䥍家所起刻板,并提程䥍、赵永德、王序东等到苏,臣当带同两司亲审严究,按律从重定拟另行具奏外,合将山阳县据首查讯情节先行奏闻,伏祈皇上睿鉴。
所有赵永德原同及抄白程䥍逆诗、程䥍诉词及永德四次挟诈书札并刻本不符诗句,暨赵永德、程䥍、王序东县审供词另录恭呈御览,其山阳县所呈赵永德呈缴之抄本暨程䥍呈缴之刊本,提犯到苏尚须指摘细审,是以暂存臣衙门,合并声明。谨奏。
朱批:此系赵永德讹诈无疑,已有旨谕汝应严审重处,并究其系何旗、何以得至彼,据实速奏。

(缴回朱批档)瑚宝奏据前后县详及饬审缘由折
乾隆二十年十月初二日
漕运总督奴才瑚宝谨奏,为奏闻事。
据山阳县知县胡昕耀详称,本年九月初六Et据赵永德呈称,窃有程䥍《秋水诗钞》私造谤言,妄为污蔑,如《避世吟》等诗,大逆不道莫此为甚,永德现执逆迹刻本不忍默视,合先申明,《诗钞》抄白存案等情,随密差干役前往程鍪家查搜诗本并起诗板到县,当即验视,与赵永德抄呈诗句不符,将诗板贮库,一面拘唤程䥍质讯问。随据原任刑部郎中程䥍禀称:䥍于乾隆二年邀沐圣恩,忝职郎中,后以病假归里,讵本年六月十五日突有一人来拜,自称我是正黄旗永德,有书一封可与你主人看,随拆开看,是一个字儿、一张诬注改易诗句,旋又将原书索回。十六日又有一人抬轿来拜,帖上是王诚名字,对䥍家人说我在督院辕门效力,江宁府有书烦我带与你主人,故此来拜,家人回主人不在家,王诚云不妨,将帖与书收下,岂知拆看就是永德之书并诬注诗句一纸。嗣于二十、二十一二等日永德着脚夫张诚机连投信字,访得王诚即王序东,寄居清江,惯行骗诈,抬王诚轿夫讯证棍等构谋,三月将䥍三十年前诗句更易诗题,改换字句,造注悖逆之语,捏名首案,诓骗已可概见,伏乞严究伙党律拟,通详抄粘赵永德改捏诗句并䥍原诗及永德挟吓信字等情到县。当即差拘王序东并轿夫、送字人等到案隔别审讯,各供在卷,查得赵永德呈首告病回籍刑部郎中程䥍作诗悖逆一案,卑职准词拘讯问,据程䥍禀诉并呈验赵永德历与字帖似有滋事吓诈情弊,迨讯据王序东及轿夫左玉并送字脚夫张诚机将投拜致书之处俱各供认无异,及追究刻本确据,乃赵永德供吐支吾未能呈出,应俟研审实情,并王序东是否同谋假冒差员情事,按拟详报。缘事关首告悖逆,虚实均干重罪,且赵永德自称旗人来办大差,恐属旗逃,串通隐讳,除将赵永德羁禁,程䥍、王序东等分别保押外,合先录供并将赵永德呈缴抄本同程䥍呈缴刻本一并通详等情前来。
奴才接阅之下,查核赵永德呈首抄诗虽与程䥍刻本语句多有不同,但赵永德所供现有程䥍刊刻诗钞凭据未据该县追出查验,是否程䥍另有刻本抑系赵永德捏词诬告,当即批令淮安府速饬悉心研审,务得实情,及王序东是否同谋假冒差员滋事一并确讯,并咨明督抚臣去后。兹于十月初二日又据山阳县知县胡昕耀禀称,奉抚院檄饬严提案内有名各犯到案,吊起程䥍家内诗板并令赵永德将程䥍诗刻本亲自缴出,该县验明固封,委员押解来苏,以凭发审等因。卑职遵即提赵永德查讯,随据赵永德于贴身小棉袄内拆出《秋水诗钞》刻本,卑职当堂核对与抄本无异,查赵永德呈出刻本事属有因,及讯之程䥍矢口不承,除将刻本、抄本及各书札固封批解淮安府察转外,理合呈报等情。
据此,奴才除飞饬淮安府作速严讯明确押解赴苏,一面移咨督抚臣确审定拟外,谨将山阳县详报赵永德呈告程䥍作诗悖逆及追出《秋水诗钞》刻本与抄本相同现在饬审缘由,并录该县详禀供词一并缮折奏闻,所有另录赵永德呈首抄本同程䥍缴出刻本另封附呈,为此敬遣奴才标下千总吴章赉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已有旨了。
(缴回朱批档)

将赵永德交抚审拟谕
乾隆二十年十月初八日
富勒赫奏赵永德呈首原任郎中程䥍作诗诽谤悖逆现交布、按二司严审一折,朕阅程䥍抄刻诗册肤浅,本不成诗,但其中并无讥汕悖逆之语,而《送王大》一首系抄袭古诗以为己作,则富商无识,务名之习毕露,看来此事明系赵永德索诈不遂,挟谦诬陷,富勒赫为其所愚,据以入奏耳。从前胡中藻身为翰林,心怀怨望,竞作种种悖妄之词刊刻分送,若不重加惩治无以正人心而端风纪,是以不得不行办理,倘因此案动于语言文字之间指摘苛求,则狡黠之徒藉以行其诬诈,有司不察辄以上闻,告讦纷繁,何所不至,迨至辩明昭雪而贻累已甚,此等刁风断不可长,赵永德着交该抚庄有恭严审定拟具奏,钦此。
(军机处档、《实录》、《东华录》、《圣训》“圣治”门卷十九)

庄有恭奏赵永德供非旗人折
乾隆二十年十一月初二日
江苏巡抚臣庄有恭谨奏,为奏复事。
窃照赵永德在山阳县呈首原任郎中程䥍作诗诽谤一案,经臣于本年九月二十八日奏闻,续于十月十七日钦奉谕旨:富勒赫奏赵永德呈首原任郎中程蛰作诗诽谤悖逆云云见本案“将赵永德交抚审拟谕”,钦此。又于十月二十七日奉到臣前奏折朱批:此系赵永德讹诈无疑,已有旨谕汝应严审重处,并究其系何旗、何以得至彼,据实速奏,钦此。
遵查此案前据山阳县详报,臣随即专差飞提于十月十三日到苏,当即督同两司亲审,已据赵永德供认朋谋讹诈不讳,仰见圣明坐照如神,隐微毕露。惟据供尚有王世凡即任太初住居淮安,素与程䥍有隙,今年四月因胡中藻事发,自京勾串来淮同谋吓诈,并有刘姓、万姓欲为说合等语,臣现在飞提解到,审明即可定案。至讯其系何旗分,据供:祖籍寿州,寄籍顺天府宛平县已经三代,住宣武门大街街东,平日收买古董字画,有母周氏、妻王氏,并非旗逃等语。臣查赵永德狡猾异常,或系规避处分不敢认旗亦未可定,若非移查明确,则是旗是民究难凭伊一面之辞定拟,除咨顺天府尹再行确查外,所有审据赵永德供非旗人缘由合先奏明。至程䥍诗册庄亲王前序,臣已遵旨查出劈毁,合并陈明,伏惟圣鉴。谨奏。
朱批:知道了,此必待朕谕而后敢如是办理,可谓不知朕意,亦不识大臣之体矣,可愧!
(缴回朱批档)

*原编者注:“本案缺庄有恭审拟折奏一件。”
出处:上海书店出版社编,清代文字狱档 增订本,上海书店出版社,2011.01,第76页

○又諭曰。富勒赫奏。趙永徳。呈首原任郎中程䥍。作詩誹謗悖逆。現交布按二司嚴審一摺。朕閲程䥍鈔刻詩冊膚淺本不成詩。但其中並無譏訕悖逆之語而送王大一首。係鈔襲古詩。以為已作。則富商無識務名之習畢露。看來此事。明係趙永徳索詐不遂。挾嫌誣害。富勒赫為其所愚。據以入奏耳。從前胡中藻身為翰林。心懷怨望。竟作種種悖妄之詞。刋刻分送。若不重加懲治。無以正人心而端風紀。是以不得不行辦理。倘因有此案。動於語言文字之間。指摘苛求。則狡黠之徒。藉以行其誣詐。有司不察。輒以上聞。告訐紛繁。何所不至。迨至辨明昭雪。而貽累已甚。此等刁風。斷不可長。趙永徳。著交該撫莊有恭。嚴審定擬具奏。㝷奏。趙永徳審係訛詐。提訊朋謀人等定擬。得㫖。知道了。此必待朕諭而後敢如是辦理。可謂不知朕意。亦不識大臣之體矣。可愧。
出处:《高宗純皇帝實錄》、作者:[清]慶桂董誥等纂修、版本:清嘉慶間內府抄本、第13764页


程䥍(1692-1759?),字艺农,号秋水,江苏安东人,原籍新安(今安徽歙县)。有《秋水诗钞》十七卷,续集十卷。《河下志》载:䥍,字秋水,官刑部郎中。康熙中,以诗被劾,恩旨省释。著有《秋水诗钞》十四卷。《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15册收其乾隆二年(1637)撰履历。是年46岁,据此可知其生年为康熙三十一年(1692)。

䥍于乾隆二年任刑部陕西司郎中,后病归。乾隆二十年以《秋水诗钞》被人告讦悖逆。富勒赫奏云:“原任刑部郎中所做《秋水诗钞》内,有《避世吟》、《过高邮诗》、《大人先生歌》、《送王大诗》、《解嘲诗》、《古钗吟》,诽谤悖逆,将钞本出首,有康熙辛丑自序。《诗钞》系癸酉刻,似有原本在前,翻刻在后。”后查无实据,乾隆帝以“诗册肤浅”了之,诗板劈毁。《秋水诗钞》十七卷,乾隆十八年刻,《续集》十卷则刻于乾隆二十一年,日本大阪府立图书馆藏。扬州市图书馆藏本,《续集》仅六卷。顾维、孙梦逵、梁国治、倪承宽为之序。后数年刻《林下堂诗》二十卷,中国国家图书馆藏。

秋水诗钞 秋水诗钞续集_清代诗文集汇编 249_13053720.zip
林下堂诗二十卷_清代诗文集汇编 798_13082135.zip

书名=清代诗文集汇编(二四九) 秋水诗钞 秋水诗钞续集
作者=《清代诗文集汇编》编纂委员会编
页数=675
SS号=13053720
出版日期=2010.12
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

秋水诗钞 309
梁序 309
倪序 310
孙序 310
吴序 311
顾序 312
目次 312
卷一 癸亥诗五十八首 313
卷二 癸亥诗四十八首 319
卷三 甲子诗四十四首 325
卷四 乙丑诗五十六首 331
卷五 乙丑诗四十一首 337
卷六 乙丑诗六十九首 343
卷七 乙丑诗七十首 350
卷八 丙寅诗一百首 358
卷九 丁卯诗六十四首 368
卷十 戊辰诗五十八首 374
卷十一 戊辰诗四十八首 380
卷十二 戊辰诗六十九首 385
卷十三 已巳诗七十八首 392
卷十四 庚午诗八十九首 401
卷十五 辛未诗一百十六首 412
卷十六 辛未诗八十五首 425
卷十七 壬申诗一百二首 436

秋水诗钞续集 448
自序 448
目次 448
卷一 癸酉诗五十一首 449
卷二 甲戌诗一百六首 455
卷三 乙亥诗一百十首 467
卷四 丙子诗五十六首 481
附 乙未诗五十四首 489
附 辛丑诗五十首 498

图片[1]-程䥍与《秋水诗钞》案-老淮安图片[2]-程䥍与《秋水诗钞》案-老淮安图片[3]-程䥍与《秋水诗钞》案-老淮安图片[4]-程䥍与《秋水诗钞》案-老淮安图片[5]-程䥍与《秋水诗钞》案-老淮安图片[6]-程䥍与《秋水诗钞》案-老淮安图片[5]-程䥍与《秋水诗钞》案-老淮安图片[8]-程䥍与《秋水诗钞》案-老淮安图片[9]-程䥍与《秋水诗钞》案-老淮安图片[10]-程䥍与《秋水诗钞》案-老淮安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