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关于加强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建议案
(2005年5月16日)
——建议案、调查报告、大会发言摘编
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公路建设,切实把农村公路建设当作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来抓。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全区累计建设农村二、三、四级公路651.62公里,投资总额逾1.8亿元,为今年年底全区基本实现乡村公路通达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农村公路建设,给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可喜的变化。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改变了农村面貌,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为农民致富提供了基础条件。
目前在农村公路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乡村公路主干道规划不尽合理。各乡镇在编报计划时有积极性的就多报,没有积极性的就少报,结果使能够纳入计划的而没有纳入,没有省补资金,也无法开工建设。一些乡镇早期所建道路标准不足,无法享受省补扶持,面临现有公路达标改造资金难以解决的问题。二是自筹资金严重不足。我区乡村四级公路按设计达标建设每公里需资金约20万元,其中明确省补每公里15万元,其余部分自筹解决。在自筹资金中,曾明确市区两级政府补助每公里3万元(市1万元,区2万元)。但到目前为止,除省补资金分期到位外,市区补助的资金未到位。三是管理与配套设施不尽完善。有90%的乡镇没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和具体措施,没有专人养护管理;按规定路两边1.25米宽的路肩有60%以上没有达标;绝大部分乡镇没有按规定在300—500米处修建错车道;绝大部分道路两边的绿化带没有实施;各类标志牌没有按规定标立起来;沿途的桥涵闸改造或修建没有具体措施。四是票据使用与招标投标工作不够规范。工程款多以收据或白条领取,漏缴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等;在区政府交易中心办理招投标手续的仅有332.22公里,只占总数50.98%。
农村公路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是造福农民、服务群众、发展经济的实事、好事,要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我们建议:
(一)抢抓机遇,力争用足用好计划。要对有关乡村公路建设的计划进行一次“回头看”,看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实现乡村通达目标所要解决的问题,还要看实现村与村联通目标所要解决的问题。要对村村联通公路网络尽快编制出科学合理的规划,邀请有关专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进行论证,制定合理的年度实施计划,积极抓紧审批,在国家给予扶持的有效时间内,尽最大努力争取享受最大限度的优惠。
(二)着力解决自筹配套资金。一是市区两级承诺的补助资金应足额到位,以减轻农民负担和乡村的工作压力。二是要推广席桥、三堡、博里等乡镇典型经验,深入发动群众,工作做早做细。三是政府在农村公路建设上,要给予乡镇舆论上支持和政策上扶持。四是建议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尽可能增加省补资金总量。
(三)加大对农村公路达标建设的力度。要坚持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对主路、路肩、错车道、绿化带等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限期在十月底全部达标。建议区委、区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检查督促,对不达标的要客观公正地予以通报。通报后仍不达标的,要请主要领导说明原因或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对农村公路上的各类标志牌,由交通部门统一标准、统一式样、统一制作。
(四)全力做好全区桥涵闸修建配套工作。建议区政府组织水利、交通、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就全区公路线上的桥涵闸现状进行专题调查,超前编制切合本地实际的规划意见和实施方案,并逐级向上申报,争取配套资金,尽快改变农村公路线上的危桥险涵不相配套的状况。
(五)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一是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乡镇公路管理站,做到定人定编。二是区政府尽快出台《楚州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三是对已完工项目的会计资料、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到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四是加强公路养护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专业培训。五是建议管护费用以各村为单位通过“一事一议”筹收解决。
(六)加大税收征管和专项资金管理力度。一是建议税务部门对2003年至2005年已竣工的农村公路项目进行一次清理。凡用收据或领条支付的工程款而未缴税的,要及时足额予以追缴,对追缴的税款可部分返还给乡镇,弥补公路建设经费的不足。二是今后凡是拨付农村公路专项资金必须用正规的建筑营业发票。三是在签订工程合同时,要明确结算条款,在办理竣工决算前,预留工程造价20%的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和财务审查结论确定后予以全部清算。只有这样才能防止虚伪报账,避免税源流失,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把为老百姓谋利的好事真正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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