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统战政策二三事 / 王震华

落实统战政策二三事 / 王震华

我于1979年调任淮安县政协委员会秘书,从事“文革”后的政协恢复工作。由于“十年浩劫”,政协活动被迫停止,机构解体,人员星散,档案材料荡然无存,所以政协的恢复也经历一段艰巨复杂的过程。随着形势的发展,党对统战工作的加强,经过扩大编制,调配人员,政协这个统战组织又出现了新局面。当时虽正处在“拨乱反正”的日子里,由于极左思潮还存在一定的影响,许多政策包括房屋政策、知识分子政策、对私营工商业者的政策,在各界人士身上迟迟不见落实。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政协排除干扰,首先在政协委员和各界知名人士中落实了有关政策。其中如贵州的江琴荪、百货公司的汪一宇、饮服公司的杨寿朋,都是具有代表性的事例。下面简要地回顾一下经过情况。

江琴荪系淮安人,早在辛亥革命时期就随其嗣父江来甫从军(江来甫是早期同盟会员,在推翻帝制完成北伐的战斗中牺牲,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后参加“护国讨袁”、“北伐战争”、“蒋冯阎大战”以及抗日战争,曾担任国民党贵州省贵阳警备少将副司令,成为国民党的高级将领。解放前即定居贵阳;解放后担任民革贵阳市委员会顾问,贵阳市政协委员。

1983年秋,江琴荪自贵阳来函,要求为他了解原有私房以及房产权属问题,请淮安政协帮助解决。接着,他又两次来信,直接提出:“请淮安政协帮助了解房屋是否存在,能否归还。”我们接受他的委托,首先走访了房产公司,他们也说不清楚。江又通过省政协、省委统战部、淮阴市政协先后来函,要淮安县政协敦促有关部门调査处理。我们政协经过多方联系,本着对人对事负责的精神,认为此事关系到统战政策能否落实的重大问题,委派我作专门调査。在房产公司有关同志的配合下,我们走访居民委员会,召开知情老人座谈会。他们反映:“江家三少爷(即江琴荪)少年时就随他叔父(即江来甫〉离家,有一次回来,骑马挎刀,很威风。家中只有他的继母管理房产,以房租为生。在房改时,由于他家成分问题,房子被没收,其继母被安置在养老院,可能戴有‘政治帽子’。”我们即到财政局(当时房产由财政局管理)、房产公司査阅底册,确如参加座谈的人所说,在房产登记表上注明“该房产的主人是地主成分,应予没收”等字样。该表由居委会填写,没有公章,更没有改造和没收的文件。我们又到养老院调查,院长证明:“到院养老的人,均无政治问题,否则一概不收。”根据政策没收财产,需要有法院的判决书。我们再到法院、公安局査档,既无判决底根,也无政治处分字样。

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走访四十余人次,与十多个单位进行联系,写了二十多份笔录,搞清了房屋情况。江在淮的房屋共有三处:一处在东长街,抗战期间已被日机炸毁;一处在青龙桥西,由淮城制盒厂使用;一处在范巷,已被租用人转租给勺湖小学教师居住。调査证明,否定了“房产被没收”、“房屋被改造”的说法,也不是房主献岀的房屋,只能属于房产公司代管范畴。调査的结论是:“依照党的私房政策,江琴荪的两处房屋产权应予返回。”

在返回房屋产权问题上,淮安尚无先例,有关单位均不能作主。为此,县委先后开了三次会办会。第一次在政协小会堂,对这个问题众说纷纭,由于政协坚持,没有作岀结论;第二次会办是在政府楼上会议室,有两位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城建局局长、房产公司负责人、淮城镇负责人、统战部部长、政协副主席参加。我在会上汇报了调査情况,并提出返还产权的建议。由于有些单位代表没有全面正确理解党的私房政策和统战政策,特别是对待国民党中的高级军政人员的政策。当时大多数人意见认为不应返回,甚至把江琴荪仍然看成是“旧军官”。政协为了正确执行党的政策,力排众议,据理力争,意见一时统一不起来,最后以“请示上级”、“等候答复”暂时休会;第三次会办在县委小会议室,由张凯县长主持,首先介绍了江琴荪一生简历,目前是贵阳市政协委员,属于上层统战对象。其子女有在台湾,有在美国,是否落实政策,均有一定的影响。最后会议取得共识:“同意返还,是否妥当,向淮阴市委请示定夺。”张县长指定由我拟写请示报告。后经淮阴市委分管房产的领导审阅后批复:“同意淮安提出的产权返回意见。”政协于是把房产现状以及按政策返还的意见函吿江琴荪,并由政协主席花恒和、台办主任周歧波以及房产公司一位副经理同去贵州征求江琴荪对返还后房屋如何处理的意见。之后,江琴荪又派他的子女和孙儿来淮安用折价方式处理了房屋。他们特地到政协拜访,并表示十分感谢。

汪一宇曾做过淮安县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任委员,后因历史问题,被戴上反革命的帽子,其职务也被全部撤销。由于汪先生为人老实诚厚,急公好义,又是淮安工商界较有影响的代表人物,后来经政协和县委统战部以及淮城党委、公安局研究,摘掉汪的“帽子”,吸收为政协委员。此“研究决定”未及下文,“文革”已开始,汪又因历史问题被多次批斗,而所在单位百货公司也以历史反革命对待他。这“黑锅”一直背到1979年政协恢复活动,准备召开五届全委会议的时候。政协査询四届委员情况,四次登门了解,汪开始还不愿意流露真情。政协多次派人探视和慰问,他十分感动,才说出了心里话。由于“历史反革命”的身份,自己抬不起头来,也还“罢了”,主要是子女在外地工作,影响了他们的前途。有的甚至出言吐语对其父有怨意……。我们了解情况后很感诧异,政协是不能把历史反革命吸收到组织中来。于是我把汪的情况向政协领导人汇报,领导也很同情,派我到百货公司调査档案,注明是“历史反革命”,不过他们认为汪为人很好,没有因他是反革命而加以管束。到居委会和公安局调査,也仍然是“历史反革命”。为了弄个水落石出,我们继续调査,经多人证明,汪的历史问题是存在的,已宣布摘掉“帽子”也是事实。我们又找原宣布人公安局负责同志了解,方知宣布以后没有形成文件以致使汪又蒙受了多年委屈。于是当即着手补救,即以政协名义去函到公安局査询汪的“政治帽子”是否摘掉,公安局函复:已在(政协四届会议之前)某年某月宣布取消,恢复公民身份云云。当把这封复函与汪见面时,他激动得两手颤抖,一时说不出话来,连声表示衷心感谢政协给他的温暖。并要求将复函复印几份以便交给他的子女,经与公安局联系,也给以完满解决。

杨寿朋是四届淮安县政协委员、工商联“民评分会”主任委员,股长。“文革”后,调县饮食服务公司为业务办事人员。我们了解这一情况后,认为对政协委员落实有关政策是当务之急,就主动了解杨的工作分配的具体情况,饮服公司的同志由于极左的情绪仍然存在,认为其公司人事安排问题应由商业局考虑。我们又与商业局联系,商业局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说,股长任免问题,应由组织人事部门下文,就这样一层一级的交涉,终于恢复杨的副股长职务。杨寿朋同志感激地说:“政协对党外民主人士无微不至的关心,使我铭刻肺腑。我一定要为人民多做点工作,以图报答。当然我并不在乎职务的大小,但这关系到我的‘名誉’问题。现在党为我落实政策,使我舒一口气。我将把感激之情吿诉儿孙,永志不忘。”

政协组织为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落实政策的事例很多,这里写的仅仅是点点滴滴。政策的落实,使很多同志卸掉了“包袱”,心情舒畅地投入社会主义建设。他们子女亲朋有的在全国各地,有的在海外,产生的影响不可估量;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政协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和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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