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为万夫雄 死演革命史 / 白坚

生为万夫雄 死演革命史 / 白坚
——纪念周实阮式殉国八十周年

“生为万夫雄,死演革命史。”这是1912年南社成员邵天雷(字无妄)哀挽为响应武昌起义、光复山阳(今江苏淮安)而牺牲的周实和阮式二烈士的诗句。长期以来,周实和阮式被忽略了,甚至被埋没了。人民出版社的三大本《辛亥革命史》(1980、1981年版)竟无只字道及山阳光复,周实、阮式的名字自然不会提到。在上海辞书出版社的《中国近代史辞典》(1982年版),湖北、浙江人民出版社的《中国近百年史辞典》(1986、1987年版)中,也都找不到他们的名字。因此,重温一下周实和阮式其人其事,引起学术界和有关方面重视是有意义的,也是有必要的。

周实和阮式都是清江苏省淮安府山阳县人,曾同学于金陵。周实为南社最早成员之一。阮式曾应周实之约共建淮南社,为南社桴鼓之应。他们既受到晚明志士遗民反清思想的影响,更愤于清王朝对内高压残暴统治和对外的妥协投降政策,怀抱反清反帝的革命思想,立定救国救民的革命志向。周实痛心抚膺地大声疾呼:“国亡族灭之祸,岌岌焉悬于眉睫间,一二在上位者犹复揽权怙势,恬然于危堂沸釜之中。”(《白门悲秋集序》)“我神禹之疆域,黄帝之子孙,其遂四分五裂,一坏而不可收拾耶!”(《无尽庵札记序》)阮式同样忧国伤怀,感时长叹:“郁郁中原士,芸芸万众囚……深宵独不寐,无计复神州。”(《和秋士感怀一律》)他对甲午(1894)中日之战尤为悲愤难消,每一道及,辄不知涕泪之何从出,他痛哭号呼:“吾不忍书,吾不忍不书,吾心痛,吾肉颤,吾血枯,吾泪竭。”(《梦桃生二十自序》)他们以天下为己任,以匡时报国自矢:“吾侪蓄壮志,出处系安危。……平生慷慨意,此意誓坚持。”(周实:《拟投笔从戎,行有日矣,忽以事罢兴,赋此见志》)“匣中夜夜青锋啸,愿作人豪不羡仙!”(周实:《吊黄花岗七十二烈士》,此诗最初发表时以《痛哭四章》为题)“当效班生之投笔,终军之请缨,以伸吾志,以泄吾气,以保我河山,以壮我种族。”(阮式:《梦桃生二十自序》)

与如醉如狂的爱国激情相应,他们具有正直不苟,嫉恶如仇的质朴性格。对远近爱国志士,倾盖论交如兄弟;对地方伪吏劣绅、强宗豪族,则泾渭判然,往往面斥其非,无所顾忌。周实以“落落云中鹤”自喻,对那些“营营座上蝇”无限鄙视蔑视(《拟休洗红二章》)。周伟在《实公移居白下》诗中注云:“实公抗俗独往,颇为乡人所非笑。”柳亚子说:“两君赋性刚直,不能奄媚取容”,阮式“尤喜面折人过,不少假借,虎虎有生气,故忌之者尤烈云。”(《阮烈士梦桃传》)

他们以诗文揭示亡国危机,宣传救国保种,揭露清王朝腐朽丑恶,鼓吹反清反帝的民主革命,甚至冒着杀身亡家的危险,公开鼓吹武装起义以推翻清朝统治。辛亥六月朔日,刊于《南社》第4集的周实《痛哭四章》,有“虏运将衰炎运在,南阳会睹汉旌旗”之句,可以说是当时国内公开印行的革命诗歌的最强音;同时,他们磨砺以须,随时准备投袂而起,献身翻天覆地的革命斗争。

武昌起义的消息传来,周实喜不自禁,发出激昂的战歌和誓辞:“汉帜飞扬明月夜,鲁戈挥霍夕阳时。英雄已分沙场死,莫遣蛾眉系我思。”(《消息》)阮式也浮白击节,效石勒语曰:“赖有此耳!”(柳亚子:《阮烈士梦桃传》)周实回到淮安,和阮式共商光复大计。

如同周容、徐锡麟、秋瑾和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一样,周实、阮式为“恢复中华,创立民国”而壮烈牺牲。但周实、阮式的被杀,既不同于殒首轩亭口的秋瑾,也不同于血溅广州城的七十二烈士。将杀之前,姚荣泽先捏词向江北都督报警;既杀之后,又耍弄花招,上欺下骗,行文备案,布告安民,后来更诡谋呈请江北都督补批。反革命封建势力的代表人惨杀革命者,却乔装革命姿态,凭借保护治安名义。质言之,反革命的清朝县令勾结地方上反动士绅,共谋惨杀革命者,用谎言伪装掩盖真相,以淆乱是非,欺骗群众。我们可以从这种具有特殊形式和内容的惨案,得到深刻而丰富的启示。

周、阮被杀后,淮安同志、南社社友及两家家属奔走呼号,为谋平反复仇。经过几番艰难曲折的过程,杀害周、阮的主犯姚荣泽,才从南通转苏州终于解到上诲,经沪军都督陈其美和司法总长伍廷芳多次折冲,达成协议后,审理姚荣泽的特别法庭,才在难产声中诞生,在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左盼右盼、千呼万唤之余,姚荣泽案才于1912年3月23日在上海南市市政厅公开审判。在罪行严重、证据确凿、舆论强烈、各方瞩目的情况下,承审官以谋杀罪判姚犯死刑。后来,陪审员七人中的四人,竟以所谓“本案发生在光复未定、秩序混乱之际”,“该犯罪有应得,情尚可原”为词,“禀请大总统恩施减免”,而窃踞大总统职位的袁世凯,竟予特赦免死。又经承审官改判,除罚金外,监禁十年。未三月,竟得释出狱,逍遥于上海法租界。周、阮一案名虽平反,其实终不得其平。革命同志均义愤填膺,饮恨吞声。柳亚子《阮烈士梦桃传》论此案云:“今日之争,实关民国之荣枯,又岂仅仅为一人恩怨地哉!”《阮烈士梦桃遗集序》又云:“夫袁世凯何人?……置小盗于大盗卵翼之下,宁窃国者侯而窃钩者独诛耶!此姚荣泽之所以不死也。……揖盗养痈,谁为戎首?虽有倾河之泪,亦何心独为烈士哭哉!”高旭《无尽庵遗集序》云:“呜呼实丹!此非子一人之恨,实南社之恨,实则中华民国之所同恨也。”左横哭周、阮诗云:“生者避法弄黄金,死者埋冤空一讼。”周伟《有感》诗云:“秦廷七日枉唏嘘,顿足椎胸恨未舒。”“鲸吞网漏恨如何,泪落筵前易水歌。”

袁世凯这样的投机家、窃国者,毋庸置议。号称南通军政分府领袖、革命军总司令的张察,包庇姚犯,不肯解送上海;位居江苏都督的庄蕴宽,不辨是非,攻击力持正义的沪军都督陈其美为“不仁”;身任民国司法总长的伍廷芳在确定审判官条件、人选、名次、座位,陪审员条件、名单、人数等问题上,从有利于被告出发,而费尽心机,着着不让,甚至不顾国家权利和尊严,对这种纯属内部事务的案件,竟提出准许姚荣泽聘用外国律师这种荒谬绝伦的主张。凡此,可以想见,民国军政机构及其人员的封建保守性质和官僚市侩成分的严重,革命精神之淡薄。而参与谋杀的山阳部分劣绅,四出奔走,先后假借山阳各团体、全体士民名义通电各报馆和大总统,为姚犯辩护,并继续诬蔑周、阮;在法庭判决以后,更公然犯天下之大不韪,联名上书沪军都督,为姚犯呜冤,恫吓要挟,无所不至:固然出于利害相共、兔死狐悲之情,而其敢于如此猖獗,也表明当时地方封建势力之强大。由此可见,姚荣泽惨杀周、阮案的处理过程,极其错综复杂,具有社会、历史的典型意义,我们从中可以得到极其深刻的教训。

周、阮同学同乡,同怀爱国思想,同抱救国志向,同具刚直性格,同擅文学才能,同举光复义旗,同遭鬼蜮毒手,能说能行,无私无畏,知难而进,见危献身。“生为万夫雄,死演革命史”是对他们生平的最好概括。他们永远值得人们学习和敬仰,应当在辛亥革命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

周、阮是诗人、作家。周实的成就更为显著,所作虽多散佚,然《无尽庵遗集》(1912年上海排印线装本)中尚存诗六百首,北曲一卷,文一卷,诗话二卷,尊情录一卷。他的诗继承了屈原、杜甫、陆游、郑思肖、顾炎武的爱国主义传统,主题明确集中,基调慷慨苍凉,气势雄伟恣肆,是南社优秀诗人之一。阮式作品大多散佚,仅存《阮烈士遗集》(1913年上海排印线装本)中诗词十数首,文数篇,吉光片羽,其意气、肝胆和文采,亦足不朽。他们应当在近代文学史上得到恰如其分的评价。

周实、阮式的遗集,当年印数很少,现在已经很难见到了。建立于淮安的周阮二烈士祠,亦已泯然无迹,生长在他们家乡的青年学生,也往往不知周实、阮式为何人。写到这里,笔者不由想起了周实的友人汪承继(字啸叔)哀挽二烈士的诗句:“白刃歼仇深愧我,黄金铸像更何时?”

我希望:学术界对周实和阮式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给予革命烈士、爱国诗人以应有的历史地位;出版界考虑出版他们的著作、传记和研究他们的专著;文物管理部门考虑重建二烈士祠,或采取其他切实可行的形式,为人们提供一个景仰和凭吊先烈的英风伟绩的场所。这样将有助于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爱囯主义精神。

编者附注:
作者白坚,淮安人。现为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江苏省南社与柳亚子研究学会筹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南京求真诗杜副社长。著有《杨文骢传论》、《夏完淳传论》、《夏完淳集笺校》及《白心集》、《古林居诗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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