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县长孙兰 / 秦永明

1964年,周恩来总理到上海视察工作,一天在接见上海市部分领导干部时握住孙兰的手,诙谐地对一些领导干部介绍说:“这是苏北解放区第一位女县长,是我家乡的父母官。”①听总理这么一说,她有点不好意思,在场的人都笑了起来。

这个被总理称为“父母官”的人,就是在1945年7月至1947年1月,曾担任过淮安正、副县长职务的孙兰同志。

淮安有些老百姓以为,共产党的县长一定是身高力大的红脸汉,腰上挎一支驳壳枪:可见了面,县长却是位端庄秀气的大姑娘。

新县长上任不久,淮安县政府的天井里挤满了许多老百姓,他们异口同声地要求县长判处一个人的死刑。“老太婆们穿着满身补丁的斜纹布的棉袄,许多残废人手里拿着‘杀死汉奸’的小纸旗。一个年迈的瞎子跪在地上举着手臂,同样要求把那个曾给他带来不幸的人就在今天执行枪决。”②“我们要县长答复!”老百姓高呼着,过了一会,不知谁说:“县长来了!”

老百姓顿时欢跃起来。他们没想到共产党的县长这么容易见。他们还猜测共产党的县长,一定是个身高力大的红脸汉,腰上可能还挎支驳壳枪。可见了面,县长却是位端庄漂亮的大姑娘。她个子不高,穿着新四军制服,短黑的头发很精致地盖在军帽里。

“你就是县长?”“对!我就是县长。”被群众围着的孙兰,站在一把椅子上,霎时间,全场鸦雀无声。她接着又问:“你们信不信咱们的政府?”“信!信!”“那你们就应相信政府一定会公正处置他的。这是民主政府,你们可以来伸冤,这是你们的权利。现在,你们告诉我姓高的犯下什么罪?”

天井中人声鼎沸。瞎子老汉和老太婆们一个接一个控诉了姓高的罪恶。当姓高的罪状被一件件的揭露出来的肘候,群众激愤了,一致要求县长为他们伸冤,枪毙那个姓高的坏蛋。

“请大家静一静!”她告诉群众,政府要确定一个日子,让老百姓当姓高的面控诉他的罪行。她又当众宣布,现在就去调查,调查后一定尽快作出裁决。

“我们要求今天就枪毙他!”有人要求说。孙兰十分理解群众的心情,她说:“你们如果相信我,现在就回去;如不相信,三天后可到这里来找我,我叫孙兰!”

老百姓安静了一会,接着齐声说道:“相信!相信!”她十分感激老百姓对她的信任。

没多久,县政府果然开大会处决了一批罪大恶极的汉奸恶霸,其中就有那个姓高的,为老百姓伸了冤,报了仇。

从此,淮安人都知道女县长能替群众讲话、作主,他们对女县长,一方面敬重,一方面又觉得好奇,十分想知道女县长的生平事迹。

女县长的父亲是国民党的大律师。大律师的女儿却也蹲过国民党的大牢。父母说她是个不听话的“坏孩子”。“坏孩子”却干着大事情。

女县长孙兰,原名韦毓梅,小名小梅子,盐城秦南镇刘村人,7岁随父母离开盐城。1928年至1932年在上海务本女子中学读书,思想进步。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她发动学生写文章,揭露国民党不抵抗、使东北沦陷和杀害胡也频等进步作家的丑行,并带领学生到南京向蒋介石请愿,又当面向宋美龄痛陈国难,呼吁抗战。1939年春,她在复旦大学参加“左联”,与我地下党组织发生联系。同年5月1日,按照上海地下党组织的部署,她组织学生到上海南市体育馆听取宋庆龄的演讲和筹备示威游行,不幸被警察逮捕。

她被捕后,因警察没有搜到“罪证”,加之她那个当国民党律师的父亲暗中活动,不久便被释放了。出狱后,不便在上海活动,她便毅然离开了官僚地主家庭,考取了清华大学。在清华读书时,她和蒋南翔等人参加了“民族武装自卫队”,先任“社联”组长,继为团支部书记,兼任《清华周刊》编辑。1935年,她参加了党领导的“一二·九”学生运动,和清华大学的学生一起冲破西直门,高呼“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等口号。1936年春,她加入共产党,同年7月由党组织派回上海,以私立爱群女子中学语文教师身份作掩护,从事妇女救国会工作。在此期间,孙兰结识了宋庆龄、何香凝、许广平等妇女领袖。宋庆龄十分喜爱这个活泼于练、剪一头短发,颇象男孩子的孙兰,一次见到她,对她说:“小韦,你就改姓孙,叫‘孙男’吧。”此后她把“孙男”改为“孙兰”。孙兰这个名字一直被沿用。“七·七”事变后,她发动上海妇女参加由何香凝为主席、宋庆龄为名誉主席的“上海妇女界抗敌后援会”,协助许广平组织“上海妇女界难民救济会”,创办《上海妇女》等刊物,许广平为理事长,她为主编。在这些刊物上,她经常发表文章,号召妇女走革命道路。1938年春,孙兰等6人代表上海各界人民赴皖慰问新四军。她向项英赠送锦旗的照片,至今仍陈列在安徽省云岭新四军总部旧址纪念馆内。

1938年国民党逮捕了许广平以后,《上海妇女》办不下去了,孙兰便到了苏北解放区。

1941年春,我新四军军部重建于盐城。她被分配到涟水、建湖等地工作,先任涟水县文教科长、县政府秘书,后又任建湖县文教科长、盐阜区行署文教科长、苏北妇联筹委会主任。1945年7月,她受党组织委派,来到了被她称为“是一个可爱的县份”的淮安。女县长刚到淮安还没有一年。美国进步记者史沫特莱便在《密勒氏评论报》上撰文称她是“共产党的女才子,红色中国的女县长。”

孙兰在淮安工作期间,与她一起共过事的同志都知道她出众的才干和丰富的领导经验。她贯彻党的政策坚决认真,办事果断迅速,雷厉风行。平时,她很少蹲“衙门”,经常穿着一件红衣服,背着~个挎包到处跑,因而赢得老百姓的尊重和支持。他们说“共产党,人才多,文武双全,‘红衣姑娘’,当县太爷”③。地方上一些士绅遇到难事也都愿意找女县长解决,因为女县长讲政策,对他们不强迫,不摆架子。他们背后称赞她“能力强,水平高,年轻有为”④,是共产党的好干部……

1946年三八妇女节那天,孙兰在城里召开了有两千多名妇女参加的纪念会。大会上,孙兰号召妇女:“我们婆妈要组织起来,团结得紧紧的,搞生产,学本领,跟男子汉一样能做主,将来照样做市长、县长、省长,代人民办事,要大家看得起我们妇女。”⑤在这个会上,选举成立了县妇女联合会。会后,妇女联合会又组织了许多纺纱小组,纺纱织布,发展生产。

1946年11月2日,国民党军队洗劫了淮安顺河区茭陵、顺河等十余个村镇。第二天孙兰知道这个消息后,随即往灾区慰问群众。她首先让“各乡、村、镇政府立即恢复办公,民兵维持秩序,并着手调查各户损失数字,对全区被蒋军无辜杀害的,分别给以抚恤,最多的为小麦700斤;房屋被焚者,依照损失轻重救济小麦100至250斤;被蒋军打伤者,除医治外,另给粮食100斤;因蒋军进入而未种麦者,民主政府贷以麦种……”⑥

孙兰在淮安当县长虽然不到两年,但她为淮安人民做了许许多多有益的事情。每当群众遇到什么危难,她那娇小的身影便出现在他们中间。她获得了各界人士的信任和赞颂,同时,她也对淮安人民和淮安这块土地产生了很深的感情。她在一篇文章中说:“淮安是一个可爱的县份。人们说着颇为悦耳的淮腔,有着悠久的文化遗址,出产着大米、小麦、玉米、鲜鱼、藕,住在淮安的人,都会对她眷念起来,我曾步行许多村庄……春天,我们43万人,共同熬过了灾荒,还开了两条河,渔滨河和衡河,这两条河好似淮安的两条动脉,它将减少水灾对淮安人民的威胁……至于我,在这一年中,和淮安人民熟悉了,今天,他们受着灾难,我是绝对要和他们在一起共甘苦的。”⑦

孙兰是这样写的,也是这样做的。她眷念着淮安,把自己也献给了淮安。

解放后做了大官。但在她家从看不出谁是主人。谁是保姆。她和保姆同桌吃饭,一起买布裁衣。冬天,自己总是穿着那件打着补丁的咖啡布大衣。

1947年1月,孙兰调离淮安后,任华中五分区专署一处处长,江淮区宣传部宣教科长等职。全国解放后,又担任过安徽省教育厅厅长,上海市教育局局长等职。她的地位变了,但她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没变,对自己以及子女的要求更高了。

孙兰有三个孩子。她的儿子小平上小学那年,按地段划分该进一所全日制重点小学,保姆已帮着报了名,但她知道后,硬是把儿子转到一所半日制小学。小平读到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上海外国语学校照正常手续招收他去就读,被孙兰阻止了,理由是:干部子女不允许有半点特殊。她的女儿小兰读中学时,写了一篇题为《我的妈妈》的作文,记述了妈妈在德、智、体各方面怎样关心、教育孩子和怎样以身作则的事情,上海《少年文艺》准备刊用,孙兰为了支持刊物的工作,同意发表,但不能用孙小兰的名字发表,以免别人知道这位“妈妈”是谁。

有一年,由于刮“共产风”,保姆的家乡安徽发生饥荒。孙兰知道后,就主动把保姆的五岁儿子接到家中抚养,象对待亲儿子一样。就这样,保姆母子二人,一直和孙兰生活在一起。孙兰对保姆十分尊重和爱护,以至当时有人认为她们是亲姐妹。但她们也红过两次脸。一次,保姆见家里毛巾破了,就去外面买了两条。孙兰从内部文件上知道毛巾要提价,于是硬逼着保姆把毛巾退了,气得保姆和她闹了几天的别扭。还有一次,孙兰知道大米将要提价,就叫保姆最近不买米。家里米吃完了,保姆自己作主买了十斤回来。孙兰知道后,便和保姆争了起来。保姆说:“米吃完了,总不能饿肚子!”孙兰说:“米吃完了,就吃面粉;面粉买不到就饿肚子,反正别买米!”几天后,米调价了,孙兰把原因跟保姆讲了,并向保姆检讨自已的“军阀作风”,直到保姆破涕为笑。

孙兰对保姆这样真挚热忱,也得到了保姆对她的深深的爱。“文化大革命”中,孙兰被送到医院抢救,喉咙里有一口痰硬是吸不出来,老保姆便口对口地把那口痰吸了出来,使孙兰死而复生。

这一举动,体现了一种多么高尚和难能可贵的干群关系啊。

她说“陈伯达确曾自首过”。批评叶群打扮得“兰麝香薰,妖里妖气,不于工作”。她一贯讲实话。于是便招来了一场横祸。

孙兰在上海担任教育局长时,林彪的老婆叶群曾挂名当了副局长。她看不惯叶群的所作所为,便批评她“不干工作”,加之孙兰又公开说过“陈伯达确曾自过首”,“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她便首先受迫害。

“文化大革命”中,孙兰受到的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是难以言表的。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她竟被连续拉去批斗了一百几十次。那些日子,她随时都可以被人关押,乃至严刑拷打。有次她被打得遍体鳞伤,头肿得象小斗一样,连熟人都认不出她来。尽管这样,孙兰还保持了一个共产党人光明磊落的气质。上海在“一月夺权”后,搞了一个“电视批陈(丕显)曹(荻秋)”,孙兰也被拉去陪斗。在批判一位领导同志的“罪状”时,她毅然地站出来说:“这件事是我干的,责任应由我负责。”她这样挺身而出没有考虑会遭致什么结果。事后,她的女儿问她为什么要这样说,她回答:“谁做的事情谁承担,做人应该这样。”据孙兰的子女回忆,那一年,他们从一个流着泪的好心人那里得知:1967年12月26日晚上,造反派在举行了庆祝仪式之后,把孙兰关进了小房间。房间四周站着打手,你一拳,我一脚,整整打了一夜。第二天,孙兰发现自己伤重,主动要求将她隔离,因为她怕自己的累累伤痕给子女看到,会去找造反派报复,发生武斗。

1968年4月8日,这位深受淮安人民爱戴的女县长被迫害致死。死后,在她的遗体上新伤盖着旧伤,有皮带抽的,有棍子打的,甚至还有大号六角螺帽的印子,那是夹在弹弓里弹的。就这样,造反派还是不肯罢休,还拣了一双鞋放在她的遗体上,以示“永世不得翻身”。

孙兰就这样地辞世了。她的老同学、老战友韦君宜在一篇悼文中意味深长地说:“孙兰会那样死,成为罪犯死在革命成功之后;在四十五年或四十前,我是绝对没法梦想到的。……你把我引上了这条路,而你自己却惨不忍睹地死在这条路上了……但是你也象那些在前线牺牲的八路军同学一样,流了血。他们的血换来了1949年的新中国,而你的血换来了什么?只换来我们这些老年人将涸的眼泪么?我很希望再能换来些什么,换不到别的,换来人们的心里动一动想一想就好了,我不知道好些青年人很硬的心能不能动,能不能想。”⑧是啊,但愿我们每个知道和不知道的人,现在都能好好地想一想。

注释:
①见1985年上海《妇运史资料》第一辑第3页
②见1946年2月21日《新华日报》第四版
③④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抗战论文选第5页
⑤见1946年3月18日《盐阜大众》二版
⑥见1946年11月13日《盐阜日报》一版
⑦见1946年11月1日《盐阜日报》一版
⑧见1980年12月7日《文汇报》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