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陈云贞是生活在清乾隆年间的女诗人、女作家,她的《寄外书》、《寄外诗》感情深沉动人,曾被收入多种书籍,在民间亦广为传抄。据道光年间学者丁晏考订陈为淮安人,《山阳诗征》、《淮安艺文志》、《山阳艺文志》均选录了其部分作品。1961年报刊上曾进行过关于陈云贞及其《寄外书》的讨论。现将白坚同志的《陈云贞及其〈寄外书〉》文重新刊出(除个别误植遗漏的文字经作者订正外,悉依1961年8月15日-16日《光明日报》排印),并将作者新近所作《陈云贞及其〈寄外书〉的新资料》以及《寄外诗》六首一并附刊,旨在保存地方文献,并以告关心此一问题的学者与读者。
先后读了郭沫若同志的《〈再生缘〉前十七卷和它的作者陈端生》和《再谈〈再生缘〉的作者陈端生》两文,其中对陈端生的识见的赞许,对《再生缘》的结局的推断,都使我拜服。在后一篇文章中,郭沫若同志引了陈云贞的六首《寄外诗》,以之与《再生缘》中的材料作比较研究,从而得出“陈云贞就是陈端生”的结论。这六首诗对我来说并不陌生,小时候我曾经诵读过。事隔多年,我还能背诵其中的一两首,并且还明确记得这样几点:(一)作者还有一封洋洋洒洒、情词恳切的《寄外书》,《寄外诗》是《寄外书》的附件;(二)书和诗有几种不同传本,颇有异文;(三)陈云贞是江苏淮安人;(四)范秋塘以“忤逆”的罪名谪戍伊犁。于是我尽力翻阅了一些淮安志书、总集,闺秀诗、文总集以及笔记、杂录之类,总算把《寄外书》的出处线索理出来了。
据我所见,各家收录的《寄外书》虽文词互异,但可大别为两类:一类是《春明丛说》,《山阳诗征》,《香艳集》,《沌谷笔谈》等;另一类是《文章游戏初编》,《闺墨萃珍》等。其中刊行最早的是《文章辨戏初编》;但史料价值最高的却是《春明丛说》和《山阳诗征》,后者更值得特别重视。
《春明丛说》是山阴俞蛟所著,收入他的《梦厂杂著》作为第一种,1828年(道光八年)刊行。《春明丛说》卷下有《记录云贞致夫书》一则云:
范秋塘,淮南诸生也。早失怙恃,倜傥不羁,恃才桀傲。继母某氏素悍,秋塘不能供子职,遂以忤逆呈当事,谪戍伊犁。其妻云贞,淑而多才,擅长笔札,工吟咏,恒致书万里外,与秋塘相问答。金坛相国犹子(引者案:此处落一“时”字)和,同在戍所,时相过从。秋塘每出妻手札以示。于君叹服,录藏箧底;遇赦来京,以札示同人,约(引者案;此处似落去“二千”二字)四百余言。缠绵哀怨,如不胜情。书后复缀七律四章,亦宛丽清和,真扫眉才子所不如者。一时都下传录,几于纸贵。余惜其才,悲其遇,因记之以广其传。
其后抄录了《寄外书》全文和《寄外诗》四首。从这段话的语气看来,俞蚊是在北京得见《寄外书》的,关于秋塘、云贞其人其事是从于时和方面获悉的,而且这段文字还可能是在北京写下的。据他的朋友孙鉴在1811年(嘉庆十六年)为《梦厂杂著》作的序说,俞蛟是在“丙申”(1776)这一年“入都”,在作序时的“十余年”前“以一尉奉发南越”的。俞蛟少壮时期虽曾数游于燕赵齐鲁之乡,但中年以后长期在广东担任县尉的职务,去北京的可能较少。因此,俞蛟看到《寄外书》大约在1776-1796年这段时期之内。
《山阳诗征》系丁晏(1794-1875)所辑。丁晏,字俭卿,号柘塘,山阳(今江苏淮安县)人。博闻强识,手校书籍多种,曾纂修山阳县志。《山阳诗征》有丁晏1827年(道光七年)的自序,其中云:
“访求搜辑”历十有八年。而后编定体例,汇为一集。……后之览者,读其诗,知其人,论其世,考求文献,一方之掌故存焉。补志乘之遗,以待车酋轩之采,于是乎在,匪徒扬仡风雅而已。
卷二十六《淑媛》项下录陈云贞《寄外诗》六首,陈云贞名字下面注有“乾隆末,淮安范秋塘室”字样。诗后附录陈云贞《寄外书》。书后引《柘塘脞录》(丁晏自著,未刊)中语云:
余同年高紫峰(引者按:高名士魁,字映斗,紫峰其号,亦山阳人)官四川蓬州,知予搜辑诗征,寄余书云:近在蜀中,抄得淮安陈云贞寄外书并诗,后有吴县赵睾申跋云:系淮安范秋塘内子所寄。秋塘才调富赡,而为人放旷不羁,脱略行检,有唐子畏、徐文长之风。与金坛于文襄相国之侄时和同戍伊犁,赖舒中丞公子调护,得免于戾,书中所称四爷是也。后于公蒙恩放归,手抄此稿。”此在乾隆戊戌年事,赵见此书系庚戌年。诗文别见《文章游戏》,字句微有不同,余据紫峰所寄录入,以表吾乡彤管之美焉。这一段话把《寄外书》的来历交代得很清楚,和俞蛟的话彼此呼应,
《寄外书》的文字也彼此相近。丁晏辑录《诗征》据自序约在1810一1827年间(嘉庆十五年至道光七年,丁晏十七岁至三十四岁),但直至光绪年间才有排印本行世。据高士魁的自述,1832年(道光十二年)“奉文之蜀”,1849年(道光二十九年)“奉文补蓬州”,1851年(咸丰元年)以疾引退(见《蜀游手记》)。可见高士魁抄寄《寄外书》及附诗,丁晏据以补入《诗征》在1850年左右(丁晏五十七岁左右)。《山阳诗征》中的《寄外书》辑录、印行虽较晚,可贵的是这个本子早在1790年(乾隆庚戌)赵睾申就已经见过,而且在上面留下跋文。于时和是在1779年(乾隆四十四年)或其稍后戍伊犁的(据《清史稿·于敏中传》),在1790年或其稍前赦归是可能的。俞蛟和丁晏的传本,都是从于时和传出的,不过一个抄自北京,一个寄自四川罢了。他们的不约而同的记录,却互相证实而又互相补充地介绍了事件的梗概,保存了可贵的资料。
《文章游戏初编》刊行虽早,翻刻亦多,但关于云贞的姓氏籍贯,或缺略或歧异,难于凭信。编者缪艮,字莲仙,武林人,是一位玩世不恭、逢场作戏的失意书生。初编刻于1803年(嘉庆癸亥),其后陆续辑至四编。他在三编自序中申述他的志趣云:
盖欲与能文章而不博功名者共相游戏焉而已,更欲与能文章而已博功名者共晓为无非游戏焉而已!
初编卷三收录《寄外书》,又诗六首附于书内,书后有缪莲仙的按语:
癸亥秋,予有是刻,友人薛青萝持此书来,尾志云:“此信在山东马递包封内拆看抄录,仍封好,马递至伊犁”。予读之,叹其义心苦调,哀艳动人。虽非游戏文章,然或者天实相之,欲予发潜德之幽光,未可知也。因附刊于集。惜录者不传其姓,且俟知者补焉。
可见缪艮辑录时,并不知道云贞的姓氏、籍贯。我未见初刊本,但所见1825年(道光乙酉)、1865年(同治乙丑)及1875年(光绪乙亥)的翻刻本,文前“陈云贞”三字均赫然在目,目录中则作“闺秀陈云贞”字样。另有一种1824年(道光甲申)经过编者增补的再刊本,文前作“史云贞”,目录中作“钱塘史云贞”。当系远道传闻、辗转抄录致误。有人说,“史云贞”是“云贞女史”之讹,“钱塘”乃“秋塘”之讹。这倒很有可能。
《淮安艺文志》(1873年刊本)、《山阳艺文志》(1921年刊本)均选录陈云贞《寄外》六首之二,字句与《山阳诗征》全同、陈云贞名字下面有注云:
淮安人,范秋塘室。乾隆中,秋塘恃才以事累戍伊犁,云贞寄书二千余言,并诗六首。
材料自然是从丁晏处来的。《国朝闺秀正始集》(1831年刊本)选录陈云贞《寄外》一首,也注明“江苏淮安人,万(范?)秋塘室”。汪石庵的《香艳集(第一辑)》(1913年广益书局出版)中的《书》和《诗》,颇近《山阳诗征》。张相文的《沌谷笔谈}(1929年《南园丛稿》排印本)所录《书》和《诗》也以《山阳诗征》为底本而略加改削。前者谓范淮安人,后者谓陈淮安人。
至于《妆楼摘艳》(1833年刊本)所收的陈云贞《寄外》六首,和《文章游戏》全同。《闺墨萃珍》(清末《香艳丛书》本)中的《书》和《诗》,亦据《文章游戏》转录,连编者的按语也是抄来的。
《山阳诗征》(以下简称丁本),《春明丛说》(简称俞本)一类传本,是在戍所传诵抄录;《文章游戏》(简称缪本)一类传本则系投递途中拆封抄录,来自两途,实则出于一源,真可说是一段文坛佳话。各本互有异文是可以理解的:一则传抄遇有脱落、模糊,不免以意补之;再则文人积习,好以己意润饰;三则由于思想观点和艺术标准的不同,取舍亦异。例如,丁本、俞本同出于于时和,但后者改动较多,未始不是俞蛟的那种谨守礼法、惧触忌讳的思想的反映。
让我们根据这些资料判断陈云贞是不是陈端生。
首先,陈云贞是淮安人,当无可疑。《山阳诗征》的著录是经过金坛于时和、吴县赵睾申、山阳高士魁、丁晏的传钞题跋和鉴定的,尤其是丁晏,是精于考订、关心文献并主持纂修邑志的人,更不致未经考察,漫予采录。而陈端生则是钱塘人。
其次,《寄外书》末后书明年月,但两类传本不同,丁本作“戊戌十二月初一日”(俞本同,以下所引原文凡未注明的均据丁本),缪本作“甲寅嘉平朔夕”。乾隆戊戌是1778年,甲寅是1794年,相差达十六年。但据丁晏按语,赵睾申在庚戌即1790年已见此书,自以作于戊戌即1778年较为可靠。书内涉及年代干支的地方,两本互异,但如把内容细节加以排比也以丁本较为合理。依丁本,云贞作书在1778年,此时分手业已九年(“九年中七奉手书”),可见范秋塘的远戍伊犁在1770年(乾隆三十五年)。而陈端生之夫范某,据陈寅恪及郭沫若同志推断,就是范菼,这个范菼是在1780年(乾隆四十五年)获罪发往伊犁的(见《清高宗实录》)。时间刚好相差十年。如依缪本,则秋塘远戍在1785年,亦不合。丢开范菼不谈,单从端生的生活来看,1770年端生还是未嫁的少女;而在1784年她在《再生缘》第十七卷中已经下了这样的句子:“一曲惊弦弦顿绝,半轮破镜镜难圆。失群征雁斜阳外,羁旅愁人绝塞边。从此心伤情杳缈,年来肠断意忧煎。”丁本和缪本都合不上。总之,范秋塘和范菼、和陈端生的丈夫范某不会是一个人。
复次,以《寄外书》作于1778年为准,根据丁本内容,我们可以推知云贞出生、结婚、生女的年代如下:
(一)云贞诞生约在1747-1748年,不能晚于1748年。(“贞年逾三十,非复少时。”)
(二)云贞和秋塘结婚约在1762年。(九年中七奉手书……”“唱随几及十年,一旦断梗漂萍……”)
(三)云贞生女在1763年(“琼女……不幸又于酉岁八月十二日出疹伤风而天矣。十五年辛苦属望,到此尽付东流。”)
而陈端生的生年,她祖父兆崙在《冢妇吴氏行略》中明言,在乾隆“壬午”之“明年”(见《紫竹山房文集》卷十五),即1751年;其出嫁和生女,经郭沫若同志据《再生缘》考定,应在1773和1774年。陈云贞和陈端生,看来不是一个人。即使再按照缪本的年代推算,陈云贞的生年、嫁期等相应地推迟十六年左右,仍然和陈端生不合。
复次,《寄外书》云:“贞母于丙秋患病,延至酉春二月六日长逝,两老人一身血脉,惟贞一线之存,不料六十年来镜花水月,情深半子,能不酸怀耶,墉原非己出,漠不关心,只知收卷家赀,良可哀恨。”可见云贞并无姊妹兄弟,母丧在1777年春天,时在云贞嫁后十五、六年。而陈端生则有庆生、长生两妹,母丧在1770年秋季(《再生缘》十七卷:“庚寅失恃新秋月”)。又《寄外书》写云贞之姑极暴戾,动辄“诟谇相加”,“夏楚从事”。而陈端生则颇得翁姑怜爱(《再生缘》十七卷:“幸赖翁姑怜弱质。”)显然,陈云贞的境遇较之陈端生是更为凄苦酸辛的。
还有,范秋塘远戍的原因也是一个判明问题的重要关键。俞蛟案语明说,秋塘获罪由于“忤逆”,从《寄外书》里,我们也可以得到印证:
(一)秋塘母对秋塘的态度颇堪玩味:“母亲持书榻畔笑而语云:‘锦儿(引者按:即指秋塘)脱罪编民,归期可望,来禀愧悔无聊,想已折磨悛改,我今却也怜他矣。’比皆哥哥孝心所感,不然,此恩正未易施也。”
(二)秋塘母对云贞极尽凌虐折磨之能事。
(三)秋塘、云贞夫妻通函只能提心吊胆秘密进行,如在家庭中泄露,会招致“不测”。‘
秋塘的远戍是由于母子关系问题,云贞的遭受冷酷待遇似也和这事有连;而陈端生的丈夫范某则明明“以科场事为人牵累谪戍”,这说明了二者不是一回事。范秋塘和范菼也是联不到一起的。基于以上的理由,我们可以断定作《寄外书》的陈云贞和作《再生缘》的陈端生并不是一个人。
费了许多笔墨,推知陈云贞不就是陈端生,会不会有所遗憾呢?不,并不。在同一时期,有两个身世凄凉的女子,丈夫都远戍边疆,天涯地角,生离死别,极人世之至苦;她们都姓陈,她们的丈夫又都姓范,这是一个令人惊异的偶然巧合。她们或受社会的压抑,或受家庭的折磨,同是时代的不幸者;她们同样才华横溢,能诗能文,而且都留下了感人极深的绝妙文章,这又不能不算是文坛的双绝。云贞虽然不象端生那样有一部流传广泛、脍炙人口的长篇巨著《再生缘》,然而就凭这一封《寄外书》、六首《寄外诗》,云贞也可以不朽了。我写这篇文章除了想提供所知材料,便于弄清问题,并就正于郭沫若同志和阿英同志以外,还想谈谈《寄外书》。
《寄外书》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艰难处境、惨痛遭遇。丈夫远戍,相去万里,相思不相见,已经够悲苦了,何况她又遇到那样难于侍候的“母亲”(姑),而且还有所谓“负义人”窥伺其间。这个“负义人”侵吞她家的房产,“拆变一空”,从中赚取云贞带给秋塘的鞋袜茶笔等物,甚至不惜含血喷人,以“萋菲之言,暖昧之事”,中伤云贞,蛊惑秋塘。为甚么母子之间、姑媳之间相待如向寇仇呢?为甚么这个无赖似的“负义人”能够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呢?不妨从社会制度、社会思想这些方面想象得之。
云贞怎样对待生活,对待这种艰难复杂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呢?《寄外书》里有明确的回答。一方面,她象一个坚忍的战士似的,勇敢地承担起一个封建社会的女人不易承担的重任:“频年己身之补缀,莲姐之盘缠,丁郎之膏火束修,琼女之钗钏鞋脚,在在皆贞挖肉补疮所办。”“贞于生死两途,久已思之烂熟。别来况味,不减夜台;现在光阴,几同罗刹。何难一挥慧剑,超入清凉,无如缘业如丝,牢牢缚定。……他年白头无恙,孺子有成,大事一肩,双手交卸,此则贞心方为妥贴。……哥哥一日未回,此担一日不容放下也。”“贞惟忍性坚心,洁身立脚,……以期尽吾之所当尽。”不但自己立定脚根,苦撑苦守,而且对秋塘百般开导,婉言箴规,多方鼓励,例如说“此后机缘,大有可望。十年难满,我哥哥断非终老荒沙者……鸾台珠浦,我两人岂无团圆时耶!”,在她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国妇女的坚忍刻苦、任劳任怨、充满生活信心、勇于自我牺牲的传统美德,看到一种平常而又不平常、鲜明独特而又带有普遍意义的精神面貌。另一方面,她又是一个温顺的弱者,她低声下气地忍受一切苦难,她战战兢兢,谨小慎微。自己待人接物固然“委曲将就”,还劝秋塘要“一味谦让感激”。她有所怨,也有所恨,有所不满,也有所不平,但尽量压抑力求不形之于色。有时还产生了安命和虚无的想法。“百年幻梦身如寄”,“似此空花合罢休”等诗句,就是这种心情的反映。这固然不足为训,然而对于她这一类型的女性来说,正是封建枷锁长期束缚下的必然产物,也正是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所在,我们是不必为此深责云贞的。
就云贞的思想而言,这两个方面,其实是相反相成的。她的温顺忍让正是为了争取苦尽甘来,而且,在她的思想中占主导地位的不是知命、安命的颓伤情绪,而是争取转机、改变命运的坚毅精神。尽管她不敢大胆地进行反抗,没有直接而强烈地表现憎恨,但在委婉曲折的字里行间,仍然充分透露出她的悲怨和愤恨交织的感情;虽然她不免虚无之想,但并没有失却生活信心,不相信善良的人永沦苦海。中国封建社会的女性有很大一部分正是这样的。我们说《寄外书》有一定的社会意义,书中云贞的精神面貌有相当广泛的代表性,也就在这里。
在封建时代,象陈云贞这样的女诗人、女作家,不知有多少。在当时被压抑、被摧残而不得展其才,逞其志;在后世长期被湮没甚至连名姓也难于稽考,这是她们的共同不幸。陈云贞的《寄外书》能够流传到今天,也可说是云贞之幸吧。对于陈云贞和她的《寄外书》,我们今天应当给以应有的地位和充分的估价。
1961年6月28日写于南京。
上文写好后,又读到郭沫若同志的《陈云贞〈寄外书〉之谜》一文。这里,结合《陈云贞〈寄外书〉之谜》,再作一些补充。
关于陈云贞是否即陈端生的问题,试再就上文已经论及的五个方面中的两个,略加申论:
陈云贞是淮安人是可信的。因为:高士魁从四川抄给丁晏的作“淮安”人,俞蛟在北京见到的作“淮南”人,一音之差,广狭之别,正好互相参证。两说皆于时和传出,于为金坛人,与范同在戍所,自能确指范之籍贯,又可证明淮安的可靠性,淮南乃传闻或传抄之误。此其一。郭沫若同志也认为《寄外书》由于时和传出“可能是事实”,那么由于时和传出的云贞的乡里也自属可信了。即使我们姑且承认于时和传抄的《寄外书》经人引申、扩充以至假托,假托者是没有必要和可能连云贞的乡里也加以假托的。此其二。丁晏是志在“考求文献”“补志乘之遗”的人,缪艮则无非“逢场作戏”而已。丁晏辑入《诗征》,距云贞之时不过数十年(云贞长丁晏四十余岁)。即使对于云贞是否作书,所作是否即此二千余言长书,不易查考,但对于流传四方的秋塘、云贞其人其事,是否出于本邑,岂有不知1岂能无考!缪艮所录,于籍贯姓氏,始则听其缺略,继又草草填补,不言所据;缪艮身在广东,固不欲查考,亦无从查考。淮安陈云贞和钱塘史云贞,二者之间,何者可信,不难判断。至于钱三锡所谓“云贞会稽范秋塘”,片言孤证,也难于凭信。此其三。
范秋塘因“忤逆”而远戍,也是可信的。秋塘虽然“恃才桀傲”“脱略行检,”却也没有甚么大不了的恶行。“戍非其罪”大约是当时人对于他的共同看法,这是《寄外书》之所以哀感动人、远近传播的原因之一,也是俞蛟、丁晏这样的正统文人、学者肯用同情的态度加以记述的原因所在。《山阳诗征》虽未明言这点,但细玩语意,和《春明丛说》所云,是可以暗合的。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否定它。《寄外书》的原文,无意于申说秋塘远戍原因,却自然而然地在字里行间流露出来。这正可说明此事的可靠性。即使我们容许设想《寄外书》中的相关情节从“忤逆”云云揣摩想象而来,对于事实的本身,对于秋塘远戍原因这一根本情节,却是无可怀疑的。
根据以上两点,即使撇开《寄外书》的内证不谈,即使承认《寄外书》系他人假托,我们仍然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缘“忤逆”而戍的、陈云贞的丈夫范秋塘不是由科场事谪戍的、陈端生的丈夫范某;淮安的陈云贞不是钱塘的陈端生。
1961年7月2日续写。
附一:
陈云贞及其《寄外书》的新资料
笔者撰写《陈云贞及其<寄外书>》一文(见《光明日报》1961年8月15-16日),论述陈云贞及其《寄外书》与《寄外诗》,辨析郭沫若“陈云贞即陈端生”的推断之失误,至今已经三十二年。上年春间在上海文管会顾问方行老座上谈及此事,方老出示一份《陈云贞寄外子范秋塘书》的复印件,并让我据以复印携回。原来这是一份据抄册、长卷过录的抄本的复印件,其中包括《寄外书》全文、赵睾申跋文、余祖奎跋文和余祖奎、周星监、王启秀、刘毓楠、戴家麟、马寿龄、王国均、彭湘、刘秉琳、施建烈共十人题辞。
经初步考察,这份资料具有重要史料价值。
其一,赵睾申跋指明了《寄外书》流传的原委,为《山阳诗征》所引丁晏《柘塘脞录》记述《寄外书》的话提供佐证,并作出补充,兹录全文于此以供参考:
此稿金坛于相国文襄公令侄时英(白坚案:有关记载均作“时和”,或系过录之误)所携归,乃同戍范秋塘内人所寄也。秋塘为人才调富赡(白坚案:误抄作“当赡”),而放荡不羁,有唐子畏、徐文长之风,戍所屡有过失,将军频置以法,赖舒中堂公子保护得全,书中所谓“四爷”是也。同戍十余人相依如骨肉,南信至,辄互观,秋塘不能自秘。
同戍诸人读竟相与泣下,既而各录一通,奉为珍宝。
余借读之,喟然日:“闺阁中有此人哉!才之敏也:学之富也!思之逸也!情之正也!识之卓也!守之坚也!”读其书,一一自肺腑中流出。章法若有意若无意,一篇写去,不分段落,而其中条理井然,前后起伏照应,自成结构。盖满腔抑郁尽泄于此,即龙门报少卿书不能过也。至诗之清绮,其余事耳。乾隆四十六年秋八月,毗陵赵睾申识。其中关于《寄外书》真情流露以及章法结构的论断恰恰是对
“假托说”的有力驳斥。而乾隆四十六年(1781)即作此跋,早于缪艮《文章游戏初编》初刊(嘉庆八年,1803)问世三十二年,又可见所谓《寄外书》为“缪艮所假托”,实臆断无稽之谈。
其二,余祖奎跋记述了范秋塘家庭情况、获罪之由和归后总总,是陈云贞实有其人、籍隶淮安的又一力证。其原文云:
按:云贞姓陈,其夫秋塘,淮安人,为太守范公之子,失欢继母,谴戍西陲。书中所云四爷,舒中堂公子也。莲姐,秋塘通房婢也,美而慧,有云贞之风焉。负义人,继母前夫之子也。逮后秋塘遇赦,其母亦亡,丁郎得领乡荐,莲姐生二子,皆入沣。观云贞之慎独坚持,可为妇道法,可为后世鉴。此书得于金坛于相国之侄,其时秋塘同在戍所,故窃录之。道光二十八年七月,江左东躔余祖奎识。‘
所述范秋塘获罪原由与俞蛟《春明丛说》可互相印证;而归后总总则具体而微,言之凿凿,自是从淮安获悉。江左即江东,古代泛指芜湖以下长江下游南岸地区。从毗陵王国均跋称余祖奎子“吾乡奇士”一语,可见余氏实毗陵人。毗陵即常州,与淮安相距非遥,且淮地当漕运枢纽,运河舟楫往来甚便也。
其三,余祖奎父子均为当时官场中人,持传统儒家观点,本“发微阐幽、激励风化”(见王启秀题跋),“为妇道法”、“为后世鉴”之旨,孜孜不倦地征求《寄外书》题辞,数十年而不懈。其态度严正如此,其行事诚笃如此,其所言自足凭信也。余祖奎在道光二十八年(1848)作跋,在他仕于河南期间,“征题卷且盈丈”,遭乱失去。其子字澂甫者,继其志,倩人志其原委,当他在安徽任知府于同治戊辰(1868)奉调“筹浚宿北河道”时,也携册随时征求题辞,“意在付梨枣以广其传”(见周星监、王启秀题跋)。余氏父子既非猎奇哗众之流、更非投机牟利之辈,实无任何理可疑其造作伪托也。前后数十年间,大江南北,豫、皖、苏三省众多文士、缙绅,信之而不疑,歌咏赞叹而不遗余力,而其后又百年,乃有绝无任何实证,仅凭主观想像,竟然武断陈云贞并无其人,《寄外书》出于假托之论,一手岂能尽掩天下之耳目者哉!
即此三端,已足表明此件是一项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新资料,是《寄外书》确有其事,陈云贞确有其人、确为淮人的又一力证。至于此件的原委诸端,余氏父子及题跋诸人的生平概貌,俟进一步探究与考订后另行评论。
白坚 1993年8月30日于南京古林居。
附二:
寄外诗
陈云贞
搔首云天接大荒,伊人秋水望迷茫;
可怜远戍频年境,几断深闺九折肠。
井臼敢云亏归道,荻丸聊以绍书香;
孝慈二字令无负,即此犹堪报数行。
莺花零落懒搴帏,怕见帘前燕子飞;
镜里渐髡新鬓角,客中应减旧腰围。
百年幻梦身如寄,一线余生命亦微;
强笑恐违慈母意,药囊偷典嫁时衣。
十五年华付水流,绿窗不复唤梳头;
残脂剩粉鞶丝阁,碎墨零香问字楼。
千种凄凉千种恨,一分憔悴一分愁;
侬亲亦未终侬养,似此空花合罢休。
当时梦里唤真真,此际追随若比邻;
爱写团圞邀千讦,偷占荣落祝花神。
堪嗟失意漂零日,反得关人属望人;
别有怜才惟一语,年来消瘦不关春。
早自甘心百不如,肩劳任怨敢唏嘘;
迷离摸索随君梦,颠倒寻思寄妄书。
帜影近皆疏笔砚,箫声久已谢庭除;
萋菲休更萦怀抱,犹是坚贞待字初。
未曾蘸墨意先痴,一字刚成泪几丝;
泪纵能干终有迹,语多难寄反无辞。
十年别绪春蚕老,万里羁愁塞雁迟;
封罢小窗人静悄,凄烟冷露阿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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